四川隆昌县总开展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审核工作
肖玲 2016-11-28

  

   为掌握我县省部级劳模生活状况,切实做好省部级劳模困难帮扶工作,隆昌县总工会从即日起在全县47名省部级劳模中开展困难情况调查审核。

  此次调查对象在现有建档省部级困难劳模基础上,结合2016年新列如省级统一管理的符合条件省部级劳模中进行调查审核。认定的条件将按照省总工会《关于认真做好四川省省部级城镇困难劳模调查建档工作的通知》中的测算比例和方法,结合本年度地区低保标准及最低工资标准科学确定;对特殊困难的认定还将结合劳模本人、配偶、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劳模本人家庭遭受严重灾害、致使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等进行认定。

  认定工作将按照市、县总工会初审、省总工会复审的步骤进行。认定中领导高度重视,认真进行了核实,做到了不遗漏困难劳模,防止不符合条件的纳入此次调查核实和认定。对认定为困难劳模的,将在春节前后通过银行卡向他们发放“生活补足金”、“生活困难补助金”、“特殊困难补助金”,以解决劳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(刘军)